中山市坦洲镇裕洲村信息通信新基建光纤融合网工程(广兴上街、中心街)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中山市坦洲镇裕洲村信息通信新基建光纤融合网工程(广兴上街、中心街)(项目编号:ZCR2024ZB3004),招标文件第22页现澄清如下:
原文:(17)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为15%,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日内预付工程款。除特殊情况外,工程施工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无息)。
2)中标单位在每次收取工程进度款时须向建设单位出具相关税务机构的税务发票。
现文修改:(17)工程价款支付
1)本项目不设工程预付款。除特殊情况外,工程施工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无息)。
2)中标单位在每次收取工程进度款时须向建设单位出具相关税务机构的税务发票。
招标人:中山市坦洲镇裕洲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畅荣(广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6月21日